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政策法规 » 正文

山东省将停批地下开采非煤矿山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6-26  浏览次数:326
核心提示:山东省将停批地下开采非煤矿山项目
 近日,山东省政府下发《关于加快全省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提高安全环保节约质效管理水平的意见》,明确“十三五”期间原则上不再新批地下开采非煤矿山项目。山东省提出,用3年左右的时间开展综合整治,使全省非煤矿山环境保护指标达到国家和省级标准,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断提高,落后产能实现有序淘汰。
  山东省明确,“十三五”期间原则上不再新批地下开采非煤矿山项目;“十三五”之后确需批建的也要严格审批标准。新建露天矿山规模一律不低于各市政府规定的最低开采规模。严格限制在环境敏感区域建设资源开发项目;严禁在自然保护区内开展任何矿产资源开发活动;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等。
  据了解,山东省将在全省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顿集中行动,全面清理整治非法矿山企业和违规矿山项目。
  山东省强调,要加强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优化矿山开发布局。矿山企业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统计年报、开采信息公示,要如实反映矿山企业开采情况和资源利用情况。建立矿产资源节约集约评价标准,加强矿山企业“三率”指标考核,提高资源节约综合利用水平。
 
 
[ 行业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行业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会员级别服务对比表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蒙ICP备19003313号-1
蒙公网安备 1507840200014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互联网信息经营许可证:ICP证 蒙B2-20190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