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明确:严禁违规建设钢铁、煤炭、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对此类项目不办理土地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业务。加强重大项目规划引导,鼓励行业协会等第三方机构对主要行业的市场需求、产能等开展定期评估,提高决策的精准度和科学性,防止出现新的重复投资和过剩产能。
从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战略部署,坚定不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缓解福建省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结构性矛盾和问题,提升供给质量和效率,围绕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明确2016-2018年工作重点,促进福建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特制定《福建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
经过3年努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重要进展,供给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在去产能方面,到2018年,钢铁压减粗钢产能445万吨,产能总量控制在3500万吨/年左右;压减煤炭产能480万吨/年左右,产能总量控制在1900万吨/年左右;推动船舶、水泥、造纸、石材、化肥、纺织等传统行业一批低端低效产能转型提升。
化解过剩产能,强化社会保障
1.严禁新增过剩产能。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严禁违规建设钢铁、煤炭、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对此类项目不办理土地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业务。加强重大项目规划引导,鼓励行业协会等第三方机构对主要行业的市场需求、产能等开展定期评估,提高决策的精准度和科学性,防止出现新的重复投资和过剩产能。
2.淘汰压减过剩低效产能。对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技术不达标的违规产能,应在规定的时限内依法依规进行整改,对达标无望的项目及企业依法依规关停清退。对属于国家和我省产业政策已明令淘汰的装备、工艺和产品,实现应退尽退。加强去产能政策引导,鼓励钢铁、煤炭等产能过剩行业主动压减低效产能;完善差别电价等政策,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企业主动退出过剩产能行业;加大对以去产能为目标的技改及兼并重组项目的支持力度,推动低效产能企业转产转型。
3.分类处置“僵尸企业”。严格认定和精准识别“僵尸企业”,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依法处置”的原则,采取资产重组、产权转让、关闭破产、清算注销等方式进行分类处置。对解困有望的企业,通过支持加大技改等帮助其走出困境。鼓励优势骨干企业对无力自我转型提升的“僵尸企业”实施兼并重组。
4.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发挥兼并重组在帮助困难企业脱困、低效产能退出、先进产能扩大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产业政策引导,支持传统产业、重点行业企业围绕提高产业集中度、延伸产业链开展兼并重组,整合品牌资源和创新资源,提升竞争力。简化兼并重组过程的行政审批和办事程序,落实相关优惠政策。
5.加强产能对外合作。支持企业开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产能合作,参与沿线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及境外经贸合作园区建设。鼓励金融机构以多种方式对企业开展国际产能合作予以支持。引导企业省内梯度转移,支持优势产能向对口帮扶地区转移。
6.妥善做好企业职工安置。严格遵循“保人不保企”的原则,把人员安置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一企一策”指导督促企业细化落实职工安置方案和风险处置预案。依法处理劳动关系矛盾,稳妥接续社会保险,加大就业培训与援助力度,通过企业转岗、内部退养、再就业、自主创业、社会救助等方式妥善分流安置职工。
福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