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在日常监督、实地核查和异常名录管理过程中,各部门要按照“权责一致”“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共同落实监管责任,提升监管效能。要强化信息公示监督管理,提高信息填报质量,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确定随机抽查名单和专项抽查名单,并进行公示。加大随机抽查和专项抽查比例,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实现生产矿山全覆盖。同时,要明确异常名录和违法名单管理权限。自治区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分别负责其登记权限内的矿业权人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名单的移入、移出。
《通知》要求,自治区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加大督导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公示宣传,抓好对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同时,统筹协调各类检查工作,按照“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原则开展监督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i自然全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