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并进行配套融资有关问题的批复》(冀国资发产权管理【2016】70号),同意冀东水泥通过向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金隅”)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方式,收购北京金隅持有的北京金隅水泥经贸有限公司等31家公司股权。
冀东水泥7月8日晚间公告称,当日该公司接到唐山市国资委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并进行配套融资有关问题的批复》(冀国资发产权管理【2016】70号),同意冀东水泥通过向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金隅”)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方式,收购北京金隅持有的北京金隅水泥经贸有限公司等31家公司股权。本次发行股份价格不低于冀东水泥董事会关于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9.31元/股。同时冀东水泥按照上述发行价格以竞价发行方式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进行配套融资,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302,402.13万元。
冀东水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