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行业报道 » 正文

超3.8亿吨!广西南宁四宗砂石矿挂牌出让 年产能共计1750万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2-06  浏览次数:152
核心提示:超3.8亿吨!广西南宁四宗砂石矿挂牌出让 年产能共计1750万吨
  近日,广西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发布了“上林县三里镇韦寺村古方庄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宾阳县黎塘镇旗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南宁市兴宁区昆仑镇高寨山建筑石料用花岗岩矿”、“南宁市武鸣区甘圩镇孔周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的采矿权挂牌出让公示,合计资源储量超3.8亿吨、合计生产规模1750万吨/年。
  一、上林县三里镇韦寺村古方庄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该矿位于上林县城北东方向近45°直线距离约18km的弄老庄东南约470m,面积0.630825平方千米,开采标高330.0米至124.0米,可开采建筑石料用灰岩。本次出让矿石资源量为 10649.90 万吨,设计生产规模为 600 万吨/年,矿山总服务年限 19 年(本次出让年限 19 年,其中含基建期 1.3 年)。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 28000 万元,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9日-2022年2月14日,挂牌时间为2022年1月27日-2022年2月16日。
  根据出让公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利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
  二、宾阳县黎塘镇旗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该矿位于南宁市宾阳县城90°方向,直线距离约40km,直线距离黎塘镇约15km,启明村北东方向约3km,面积0.8435平方千米,开采标高334.0米至125.0米,可开采建筑石料用灰岩。本次出让矿石资源量为14876.4万吨,设计生产规模为500万吨/年,矿山总服务年限29.8年(本次出让年限29.8年,其中含基建期1.5年)。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29200万元,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9日-2022年2月14日,挂牌时间为2022年1月27日-2022年2月16日。
  根据出让公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利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
  三、南宁市兴宁区昆仑镇高寨山建筑石料用花岗岩矿
  该矿位于南宁市兴宁区昆仑镇北西300°方向直距约4km的高寨山一带,距南宁市区约50km,面积0.3666 平方千米,开采标高432米至254米,开采主矿种为建筑石料用花岗岩矿,伴生矿种为建筑用砂。本次出让矿石资源量为4642.56万吨(建筑石料用花岗岩矿资源量3899.13万吨、建筑用砂资源量743.43万吨),设计生产规模为200万吨/年,矿山总服务年限21.3年(本次出让年限21.3年,其中含基建期1.8年)。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1.8亿元,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2022年2月14日,挂牌时间为2022年1月28日-2022年2月16日。
  根据出让公示,采矿权竞买人须为在兴宁区依法登记的营利法人,且注册资本不低于5千万,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矿产资源开采项目许可(以营业执照登记为准)。
  四、南宁市武鸣区甘圩镇孔周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该矿位于武鸣区城区200°方向、直距约17km,面积0.3953平方千米,开采标高363.45 米至140米,可开采建筑石料用灰岩。可设计利用控制资源量及推断资源量8439.22万吨,矿山合理服务年限为17.82年,出让年限为20年(含基建期2.18年)。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16100万元,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2022年2月14日,挂牌时间为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6日。
  根据出让公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四宗采矿权均不接受联合竞买,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及南宁市自然资源局采矿权人信用“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竞买。竞得人需按照绿色矿山建设相关规范要求组织实施规划、设计并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并在取得采矿许可证之日起 2 年内建成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四宗出让的是相应矿区的采矿权,竞得人在办理登记手续和在矿山建设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涉及土地、坟墓、山林、道路及进场配置基础设施建设等有关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行办理;四宗出让皆为“非净矿出让”,土地征(租)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等需采矿权竞得人自行解决。
  此外,“上林县三里镇韦寺村古方庄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宾阳县黎塘镇旗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南宁市武鸣区甘圩镇孔周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三宗出让采矿权范围位于国家已基本认可约占全区国土面积45%的“双评价”生态极重要、极敏感等重要区域内,与原生态环境部门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重叠,但于2021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已上报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复核的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成果范围不重叠,国家正在组织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且尚未正式批复,出让上述采矿权可能存在因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导致无法开采矿产资源的风险。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砂石骨料网)
 
 
[ 行业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行业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会员级别服务对比表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蒙ICP备19003313号-1
蒙公网安备 1507840200014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互联网信息经营许可证:ICP证 蒙B2-20190093